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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公开征求《深圳标准认证实施规则资助资金操作规程》意见及采纳情况

来源:日期:2017-08-02 17:18字号: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说明

1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第二章资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第五条申请本资助资金资助的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建议增加:申请人应具有政府供应商采购资格。

不采纳

本资助资金的资助范围并不仅限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因此不予采纳。

2

深圳市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

第三章受理与审核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建议增加:同一项目已享受我市其他市级财政资助。

采纳

此条建议可避免对相关资助对象重复资助,最大效率利用财政资金,因此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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