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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来源:日期:2016-04-01 00:00字号:    

  一、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目标,探索市场、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推进商事制度配套改革。我委在7月1日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等三项改革全国试点,我市企业从“出生”到“消亡”已实现全过程的网上办理。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广告经营审批登记、酒类批发许可、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批发)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2015年,全市新登记商事主体46.2万户,其中新增股权投资企业2.5万家,截至12月31日累计实有商事主体214.1万户 ,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199户(按常住人口1077.89万人计算),商事主体总量和创业密度继续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同时,我委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改革。一是在构建“谁审批、谁监管”体系的基础上,整理无需行政部门审批但仍需行业监管的商事主体经营事项,起草了《深圳市行业监管事项权责清单》,正征求意见中。该清单出台后,将明确废旧物资回收等行业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构建起“谁主管、谁监管”体系。二是选取盐田区试点“双随机”抽查,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手机短信、书面等方式对涉及审批事项的商事主体和相关审批部门实施“双告知”,确保后续审批和监管的落实。三是出台加强商事主体登记和监管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信用监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各项制度,信息公示委托抽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新版营业执照上设置“深圳信用”二维码,与商事主体的社会信用代码相匹配,方便公众实时查询企业信息,落实企业信用社会监督。

  (二)筑牢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建设基础。一是加强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法制建设,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深圳标准构建质量发展新优势的指导意见》及《行动计划》,《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创设“深圳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先进性评价、认证、标识和深圳团体标准等系列制度,国家认监委批准“深圳标准”认证。创设客观评价区域质量总体水平的深圳质量指数,完成了两期共12个行业分指数的编制,完成《深圳市质量发展报告(2015)》。三是开展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制订,全年立项184个,发布技术标准文件56份,国内首创中医药、新能源汽车、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等“深圳标准”,研制盐田物流业标准体系并着手在企业中推广。四是继“罗湖珠宝”后,“南山手机”获批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龙岗眼镜”“大浪服装”获得创建资格。

  (三)运用知识产权等服务手段有力支持“四创联动”。我委迅速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17项措施,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保护的特区立法修法,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在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启动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筹备在前海蛇口片区建立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监测平台,在前海蛇口片区探索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2015年,我市知识产权质量数量双提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33万件,连续12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有效发明专利8.39万件,驰名商标159件,我市企业4项专利技术获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金奖,占全国专利金奖总数的20%,市知识产权局获最佳组织奖,均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出台促进跨境电商的规范性文件,实现跨境电商服务与通关服务的系统和业务对接。受工商总局委托完成“微商发展与监管”课题调研报告,代总局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将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申领纳入商事登记流程,促进O2O业态发展。截至12月31日,全市超过19万家网商平台和网店申领电子标识。

  (四)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融合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高规格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创建工作方案,以创建工作为契机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建设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等项目,在海吉星物流园、蛇口水产品市场试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监管模式。我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分别抽检72005批次和24848批次,抽检覆盖率从2014年的3.5批次/千人、0.97批次/千人提升到2015年的4.8批次/千人、1.66批次/千人;完成 “三品一械”检验11020批次,同比提高14%。三是统筹运用网格化监管、技术监管、风险监测、GMP和GSP认证等多种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整合食品准入和药品准入窗口,推进餐饮服务、食品流通和保健食品经营“三证合一”。四是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食药总局局长及分管副局长批示,在全国推广我委食品安全“潜规则”研究成果,形成了全国食品行业136条共性问题对策清单;创新初筛抽检、评价性抽检、研究性抽检模式,运用香港标准进行评价性抽检,客观比对深港两地食品安全水平;探索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普查的源头监管模式,初步建立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达到省食药局考核A级标准;成立大药企专家组成的风险评估委员会,帮助企业减少药品生产风险因素。五是着力规范重点领域生产经营行为。推进家禽集中屠宰成效明显,禁售活禽区域占全市面积比例居全省之首;推进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系统应用,企业入网率、数据上报率均为100%;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先后开展问题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添加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立案8796宗,结案7384宗,罚没2141.95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36宗,公安机关刑拘228人,检察机关逮捕773人,审判机关判刑926人 。

  此外,我委优化稽查体制,提高执法效能。成功查办“3.19”冻肉案、美莲小学“毒跑道”案、大众点评、美团网等餐饮网络交易平台未履行法定的许可审查义务案等大案要案。2015年,全系统共立案19155宗,涉案货值约11亿元,结案16521宗,作出行政处罚金额994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68宗。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制开展电梯载荷试验,实施“清单式”督查方式减负增效,组织开展电梯、涉危化品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和电梯、起重机械监督抽查,建成体验式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基地并已接待20多万人参观体验,制作电梯安全教育动漫片下载转载超过1千万次,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多元共治强化消费维权效能。探索“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以互联网汇集消费者评价数据,推动行业出台团体标准、企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咨询举报申诉中心处理各类信息132.95万件。继续做好价格监管执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制计量监管、广告监管等工作,大力配合小汽车增量调控、禽流感防控,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我委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单位“一把手”带头讲党课作动员,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党员干部队伍、纪律作风、责任担当、机关活力“四个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继续加强信息化能力和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市场和质量监管服务队伍。

  二、2016年主要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思路。2016年是城市管理治理提升之年,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城市管理治理年”行动,加强精细化管理,探索超大型移民城市管理治理新路。根据形势的发展,结合我委实际,委党组将2016年确定为我委的“基础能力提升年”,通过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完善机制体制,补齐履职短板,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委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抓住重点,精准发力,全力筑牢市场和质量监管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进制度机制、干部队伍、监管体系“三大建设”,重点实施行政运行提效、队伍建设提质、基层能力提升、监管效能提高、支撑体系优化、纪律作风强化“六大工程”,加快形成符合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要求的现代市场治理能力。

  一是实施行政运行提效工程。主要解决体制机制和运行不畅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委、局、直属单位和辖区局关系,“大部制”机构改革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担当和大局意识为抓手,消除行政运转中的障碍,提升行政运转的效能。同时,加强行政运行保障、工作统筹、行政督察等工作力度,加强理论研究和机制创新,指导和推动行政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是实施队伍建设提质工程。主要解决队伍士气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健全激励机制,通过选拔任用、岗位交流、跟踪培养等手段,激发队伍活力;建立健全委局领导和处级单位重点联系监管所制度,加大基层优秀干部的挖掘和培养力度,构建结构合理的干部梯队;加强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关注、跟踪、培养,体现组织关怀;组织开展体系化、针对性、全覆盖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主要解决优化基层监管模式、夯实基层监管基础的问题。鼓励各辖区局结合实际开展探索,逐步建立网格化监管和专业化监管相结合的基层监管模式;完善、推广热点投诉举报案例数据库和比对系统,实现同类投诉举报统一处理标准,制定规范“诉转案”工作指导意见,推广“诉转案”处理模式,推动完善举报奖励办法,着力解决牵制基层大量精力的热点投诉处理问题。

  四是实施监管效能提高工程。主要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的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健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和分工机制,完善“双随机”“双告知”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对市场细分领域的风险评估,逐步实现“一般领域充分放开,重点领域规范管理”,推动行政监管执法力量进一步向民生、安全领域倾斜,组织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专项行动;研究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商事主体的市场退出机制。

  五是实施支撑体系优化工程。主要解决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社会多元共治的问题。加快建设市公共信用中心,推动信用建设从市场领域拓宽到社会公共领域,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加大公共信用信息的应用范围,逐步实现守信激励、失信约束与个人密切关联;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与业务协同,以金信工程为平台推进“大数据”监管方式的创新,提高全系统执法监管效能;继续加强国家中心、省站、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平台、重点学科团队、特色科研等软硬件重点技术支撑项目建设等。

  六是实施纪律作风强化工程。主要解决队伍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主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试点,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廉政风险预防、监测和处置的标准化措施,加强绩效管理预警和过程管理,以绩效为抓手推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在转变作风、提振士气上的积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提高队伍的执行力。

  (二)保障安全,补齐短板,全面整治市场和质量监管领域的隐患风险

  监管是我委的基本职能, 2016年,我委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治市场和质量监管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

  一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以创建工作为契机,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市、区(新区)、街道三级政府负责人牵头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部门权责清单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和食品安全追溯机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加强抽检监测,重点加强“主渠道”食品安全保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先进的管理体系,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探索“深港食品标准同城化”。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在覆盖生产企业、主渠道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区域特点及季节特点,优化抽检产品布局与抽检项目,加大民生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行业共性问题研究,开展风险交流总体战略研究,组建风险交流专家委员;建设国际食品安全标准数据库,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的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和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优化抽查检查流程,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网上业务办理;组织电梯安全质量、气瓶充装单位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分类监管和信用监管,实施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测中心建设,组建电梯应急救援网络和平台,提升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我市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基地升级,建设电梯安全教育“一区一基地”。

  四是加强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监督抽查目录形成机制,完善抽检项目选取机制,强化对受检企业的跟踪抽查机制;以关系人体健康安全的产品商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力度;发挥零售企业“质量安全联盟”等行业组织自查自律的作用。

  五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推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开展履职范围和自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

  (三)促进发展,服务转型,供给侧需求侧两端发力推动产业和消费升级

  更好地发挥我委服务市场经济、服务质量发展、服务创新驱动的职能优势,从供给侧、需求侧两端发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为我市“十三五”时期培育新的发展动能。

  一是推进商事制度后续改革。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商事制度后续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特区市场经济更具活力。启动后续改革的配套立法研究,深化市场准入的权责清单改革,提高商事主体准入的标准化程度;完善网上注册大厅建设,优化网上商事登记的流程和系统,布局一批有上网设备、有导办服务的登记网点,提升商事主体准入的便利化程度;重视发挥竞争机制、价格机制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作用,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争取国家授权建立深圳地区的竞争政策审查机制,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重点加强民生领域价费监管和资源环境价格监管。

  二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以创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强市为抓手,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能力,更好地服务创新发展。围绕“自贸区+知识产权”“互联网+知识产权”“知识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等创新思路,开展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工作,建立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建立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立“四创联动”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形成知识产权引导创新资源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集聚的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深圳行动计划提供支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特区法规,推动建立惩罚性赔偿、合理划分举证责任等保护制度,突出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参与机制。

  三是加强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建设。以更高质量更高标准,提升特区的产业、产品、服务的供给水平。推动《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加快出台,推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参照国际先进标准积极开展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的研究与实施;实施深圳标准系列制度,加快建成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鼓励各类团体参与团体标准建设,推动企业和团体主动公开标准信息;建立全市质量发展水平监测系统,继续推进深圳质量指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权威的品牌价值测评机制。

  四是完善维权模式促进消费升级。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凝聚消费者力量促进消费升级,带动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发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构建运行顺畅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升级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强化消费维权大数据分析功能,实现消费者诉求数据与市场监管工作有效对接互动;将消委会建设成为凝聚消费者力量、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平台,全面升级“315消费通”,推进比较试验模式创新,成立第三方机构消费质量比较研究院,引入国际先进的顾客净推荐值(NPS)消费调查模式,充分发挥消费者评价在打造品质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我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以“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化机构改革和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商事制度后续改革,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和手段,为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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