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宝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法制科、农业和农产品监管科、畜牧兽医科(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新安所、新桥所。
分管信用监管科、质量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知识产权科,联系松岗所、燕罗所。
分管党建人事科、指挥协调科、市场消保广告科(网络市场监管科)、区消委会秘书处,联系沙井所、石岩所。
分管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福永所、福海所。
分管许可注册科,联系航城所。
分管稽查一科、稽查二科,联系西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