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法制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联系西丽所、桃源所。
分管指挥协调科、许可注册科、信用监管科,联系南山所。
分管党建人事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农业和畜牧兽医科(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区食药安办工作,联系粤海所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南头所。
分管办公室、市场消保广告科(网络市场监管科)、质量标准计量科、知识产权科,联系沙河所、蛇口所、招商所、区消委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