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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考雇员公告

来源:日期:2012-01-30 00:00字号:    

  为补充工作人员,充实岗位,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雇员14人,其中专业技术雇员7名,辅助管理雇员3名,工勤雇员4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雇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考生年龄计算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即最高年龄要求30岁的,需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要求35岁的,需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6日9:30~2012年2月7日17:00;

  (二)报名地点:市民中心C1107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雇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学历学位验证证书如来不及提供,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本人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等材料(自愿提供)。

  2.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4.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者需带齐与报名资格相符的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本次招聘雇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药品检验所招聘的检验员岗位需增加检验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以下简称“实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样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由我局人事部门组织。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成绩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我局不予录用。参加实操考核人员先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实操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我局另行通知。实操考核分数满分100分,实操分数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我局不予录用。

  面试分数与实操考核分数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数。

  面试时间:2012年2月9日;

  候考场:深圳市药品检验所二楼会议室。

  各职位考生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实操考核结束之后三天内在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由同职位总成绩排名次位的人员作为递补人选。

  六、资格复审及考核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雇员资格复审小组,复审小组于体检后15日内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取消其雇用资格。

  七、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及考核后三天内在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八、雇用备案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雇用的,取消其雇用资格;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雇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雇用。

  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da.gov.cn.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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