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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2号)

来源:日期:2017-11-10 10:38字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17年第26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涉及我市的不合格食品:深圳盛世华茂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聚仁堂国公酒(低糖)(抽样单编号:SC170002010135,规格型号:457ml/瓶 42%vol,生产日期:2016年10月21日)酒精度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 深圳市同得乐购物中心经营的百智牌纯米酒(抽样单编号:SC170002210168,规格型号:600ml/瓶 21%vol,生产日期:2016年11月27日)酒精度项目不合格,现分别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深圳盛世华茂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聚仁堂国公酒(低糖)

  经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是由于生产环节原因造成产品检验出现不合格情况。深圳盛世华茂百货有限公司已将国公酒(低糖)产品下架并进行了退货处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未发现聚仁堂国公酒(低糖)产品在售。由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保存相关凭证,能提供进货时留存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深圳市同得乐购物中心经营的百智牌纯米酒

  经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 是由于生产环节原因造成产品检验出现不合格情况。深圳同得乐购物中心已将百智牌纯米酒产品下架并进行了退货处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购物中心进行了复查,未发现百智牌纯米酒产品在售。由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保存相关凭证,能提供进货时留存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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