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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网络大型集中促销活动合规指引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2-10-31 11:19字号:    

各网络交易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双十一”、“双十二”网络大型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近年来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日常监测、监管执法等情况,向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提示十个方面的合规指引。具体如下:

  (一)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落实各项审查、核验、抽查义务,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诚信守法经营。

  (二)规范集中促销行为

  促销方案事前审查,促销规则简单明了,活动信息醒目标示。不玩“促销套路”,禁止网络交易经营者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坚持明码标价,明确价格所包含商品、服务、赠品内容信息。开展附条件的价格促销、限时减价、折价活动,应当显著标明条件、期限。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四)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禁止“虚拟中奖”“内定中奖”等虚假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禁止通过协议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五)禁止广告违法行为

  加大平台内部广告审核力度,严禁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加强对直播促销行为的管理力度,避免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乱象。

  (六)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及时采取禁限措施。

  (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违法行为。

  (八)禁止销售禁限售商品

  不得销售或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平台应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及时下架涉军、“专供”“特供”商品、窃听窃照设备、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非法定位器以及各类重大活动相关的“纪念币”“纪念章”等违法违规产品。

  (九)及时化解网络交易纠纷

  建立便捷、高效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售后维权机制,妥善解决网络交易消费纠纷,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履行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禁止未经消费者同意非法收集、使用其个人隐私信息,严禁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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