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3〕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消费争议和解平台,我局于2023年3月27日起停用“消费者权益服务易(e)站管理平台”(https://amr.sz.gov.cn/szjxjgw/onlinestation/onlinestationAction!loginNav.dhtml?tabid=tab2)和“消费者权益服务易(e)站查询平台”(https://amr.sz.gov.cn/szjxjgw/onlinestation/onlinestationAction!loginNav.dhtml?tabid=tab1)。
全市商业、集贸市场、餐饮酒店、文体旅游、物流运输、电子商务等领域商事主体可向辖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成为ODR消费纠纷和解企业。
咨询电话:0755-12345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