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第四届专家委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换届聘任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家的技术支撑、咨询参谋作用,进一步提升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风险研究和重大问题决策咨询能力,现面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征集特种设备安全相关领域专家,相关专家经《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章程》聘任程序聘任后,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第五届专家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多年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或者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A证,实践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技术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享有较高的行业声望;
(二)熟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公共管理水平;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四)身体健康,能从事隐患评估、事故调查和抢险救灾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五)有积极参与委员会活动的主观意愿和条件。
三、聘任程序
(一)由相关单位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自荐;
(二)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对推荐和自荐名单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专家名单,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并颁发聘任证书。获聘任专家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第五届专家委员,任期2年,可以连聘连任。
四、专家委员主要任务
(一)论证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规划;
(二)就我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以及安全监察方面提出不低于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基本要求的补充建议;
(三)帮助有关部门和企业解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方面的关键问题;
(四)对我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处置工作给予技术指导;
(五)参与我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对安全隐患、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或者预防措施。
(六)承担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23日。
(二)报送方式:经推荐或自荐的专家,请如实填写《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自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推荐(自荐)表(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tsc@mail.amr.sz.gov.cn),同时将盖章扫描版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或将纸质版材料交(寄)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20室,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83070017)。
附件:《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自荐)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