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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3-05-26 12:05字号:    

深光老旧电梯领导小组办通告〔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原则与方式

  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业主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组织实施,采用“业主分摊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的筹资方式开展。

  三、适用范围

  光明区已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老旧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申请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

  (一)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

  (二)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的;

  (三)使用年限10年以上且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的;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技术落后、磨损老化严重的。

  四、补助标准

  (一)旧梯更新:给予更新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旧梯改造:给予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旧梯重大修理: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申请材料

  (一)2023年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营业执照/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资金承诺书(一式两份);

  (五)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老旧电梯使用单位信用报告(深圳信用网http://www.szcredit.org.cn注册下载)

  (相关材料下载地址:https://www.sise.org.cn-客服中心-相关下载-委托业务类表格)。

  六、受理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0日(仅限工作日受理)。

  七、受理申报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博闻路4号光明市场监管大楼507室。

  八、联系电:0755-88211044。


光明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代章)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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