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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3-12-29 11:18字号:    

深市监联〔2023〕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提升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第三方服务质量,有效助力学校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将《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服务(以下简称“第三方专业服务”)采购和使用标准,引导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检查能力和服务质量,有效助力学校(含幼儿园,以下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就第三方专业服务管理工作制定以下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学校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的管理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独立于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学校食品经营者之外的具有食品安全检查专业能力的机构。学校食品经营者包括学校食堂、提供学生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商超和便利店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包括食品安全有关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公司、行业协会等。

  二、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主要要求

  第三方专业服务的质量取决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所使用的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通过建立合理的项目采购需求,引导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质量。

  (一)采购服务重点内容:针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主要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的特点,采购需求应以对学生餐加工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查为重点,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供专业整改意见为主。

  对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或提供学生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其他学校宜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服务。具体服务频次和是否需驻场服务由各采购单位依据实际需要确定。

  专业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品安全现场检查与指导、食品安全档案建设、协助学校完成“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工作、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堂新改扩建规划设计与建设指导、餐饮量化提级(A 级)指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食品检测、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驻点服务等有关食品安全专业服务事项等。

  (二)采购遴选重点标项:各单位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时,应将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检查人员的专业能力、检查人员团队的综合专业实力、历往履约评价等列为招标文件重点评价项。对有检测需求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自有实验室或合作实验室应具备CNAS、CMA和CATL资质。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参与采购需求制定工作。

  (三)合理采购价格:各单位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提前了解第三方服务所需的预算标准。招标时应严格审查投标单位报价合理性,按所使用的专业人才等级测算必要的人工成本,坚持服务质量为先,避免低价中标而严重影响服务质量。

  三、规范第三方专业服务

  (一)采购单位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和内容,组织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服务项目,不得单方随意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及服务时间。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服务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对于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和学校按合同约定的分工,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共同解决。

  (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检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达到相应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能力方能独立上岗。每年应参加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监管要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等岗位知识。鼓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检查人员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经营类)遴选工作。

  (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检查人员工作时应着职业装,佩戴工作证(自行印制或者以采购方名义颁发)。进入食品处理区应戴工作帽,进入专间等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的区域应戴口罩,宜更换专用工作衣帽。检查指导时应使用文明用语,言语妥当得体。指导用语专业、规范,区分使用“应”、“不得”、“建议”等字眼,确保指导意见准确,不模棱两可。忠于职守,确保检查指导工作准确公正、遵守廉洁纪律要求。对检查内容保密,并做好保密性工作。

  (四)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检查人员应通过现场检查,结合“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及关键控制点的检查和指导。食品安全检查标准应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食品安全相关风险提示,检查标准可参考附件。

  四、注重检查结果应用

  (一)编制报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检查人员应按相关检查表要求,逐项对被检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问题应立即拍照或录像留存证据作为警示或培训内容,并向陪同检查的校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讲解该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提出指导建议。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出具检查报告,含食品安全风险的重点项、一般项以及整改措施建议等。

  (二)跟踪整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检查人员应指导和协助学校及食品经营者落实整改措施,检查中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风险等级上报学校和食品经营者,并持续跟踪整改内容处理结果,指导学校和食品经营者形成整改闭环,并验证整改情况。

  (三)校方参与整改。学校应重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根据严重程度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存在容易引发食品安全舆情或已发生疑似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明确有较严重违法行为等高风险情形的,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采取整改措施直到风险解除。

  五、加强约束监督

  各级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学校等有关单位应全面检查所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履约情况,建立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和检查人员的评价和退出机制。

  附件: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第三方专业服务食品安全检查标准(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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