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4〕14号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三防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确保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度汛。现将全局系统三防行政责任人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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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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