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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第四批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经营)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4-04-30 11:37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壮大我市食品安全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人〔2019〕73号)、《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7〕75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遴选第四批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内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督导员,深圳各有关单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应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廉洁公正,热心食品安全事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2.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检查标准等有关检查规定;

  4.具备检查岗位所需的观察分析、语言表达、团队协作、文字写作等业务能力,能独立应用电脑和手机进行电子和文书记录,较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常用记录软件;

  5.从事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经验:局执法人员应满1年,持有食品安全相关专业毕业的应满3年;其他人员应满5年;获得有市级食品安全检查专业评选荣誉的可以缩短1年。

  6.具备现场检查工作身体条件,无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7.服从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服从每年检查员工作安排和调派,能按照要求参加检查员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无餐饮及商超检查服务经验的,含仅从事食品检测、市场销售等非加工过程检查业务;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市场监管各辖区区局、各市场监管所:每个单位从事食品经营检查业务的执法人员报名人员不少于2人。

  三、遴选流程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经现任职(含兼职)单位批准同意后报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遴选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培训

  考核前,我局将组织一次公益培训,具体时间地点请各单位报名人员随时留意通知。遴选初审通过人员还需通过手机下载“食安快线通用版”APP自行学习及练习。

  (四)考核

  1.考核形式:分为书面考核及现场考评两个环节,书面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考核环节。

  2.考核范围: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食品销售安全检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检查要点和检查文书等要求。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员聘书》和有关工作证。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所有遴选条件方能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的应统一汇总人员报名。

  (二)报名人员将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提交报名表(经盖章和签字的PDF版和word版)和有关个人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执法证、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本系统执法人员不用提供),每位报名人申报资料压缩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姓名”。请各单位由报名负责人统一汇总将报名名单、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Xksc2@mail.amr.sz.gov.cn,联系人:曾老师18118789598。

  (三)拟定于2024年5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经营)报名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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