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19〕24号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已经超过有效期且未办理延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共计1014份(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中包括QS证974份,SC证40份。
特此公告。
附件:1.过期失效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
2.过期失效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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