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告

来源:日期:2018-12-28 11:27字号:    

深市质通告〔201880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8240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粤市监处字〔2018231号),自2018124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将以前的“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省市场监管局不再颁发《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企业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简称C标志)前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对其计量保证能力进行核查。自通告之日起,请各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向我委递交《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价声明》(纸质版及电子版,式样参见粤市监处字〔2018231号附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委汇总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为您推荐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