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9-10-14 17:23字号:    

市“菜篮子”基地各生产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菜篮子市场有效供应,进一步提升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总结评估基地建设工作成效,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现将《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4日

  (联系人:邱雯雯、游雯茵,电话:83070530、13826595004,邮箱:qiuwenwen@mail.amr.sz.gov.cn)

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从2014年我市实施“菜篮子”基地认定工作以来,现有市级“菜篮子”基地147个,为保障我市菜篮子市场有效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总结评估基地建设工作成效,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并对基地规模、产品质量、回运量等指标综合考评前20名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予以奖励。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工作安排

  (一)总结自评。各基地生产经营主体以基地为评价对象,重点对基地质量安全管理、产品回运情况、品牌及体系建设等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填报总结自评表和自评评分表(仅对自评项评分),连同佐证材料上报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

  (二)组织专家评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汇总整理各基地上报的自评资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考评,对自评项和非自评项实行专家独立量化评分,取平均值为专家评分。2019年10月18日前完成。

  (三)综合考评。按照自评得分占20%、专家评分占8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出五大类基地的分类排名。按照现有147个基地中五大类基地的占比确定综合排名,其中,蔬菜水果基地前9名、畜禽蛋奶基地前2名、水产基地前1名、农产品加工基地前7名、农产品流通基地前1名为综合排名前20的基地。

  (四)现场复核。对综合排名前20的基地进行现场复核,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组成现场复核组开展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不予排名,按照分类排名依次替补。2019年10月25日前完成。

  (五)结果反馈。将综合考评分类排名结果反馈给各基地生产经营单位。各基地根据考评情况进行相应整改和完善。

  (六)结果运用。根据基地综合考评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依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程对综合排名前20名基地分别给予80万元奖励。

  二、考评方法及内容

  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考评内容包括基地规模、质量安全管理、产品回运情况、品牌及体系建设、基地监测(认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生产经营数据主要反映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考评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自评项的自评分×20%+自评项的专家评分×80%)+非自评项的专家评分。

  (一)基地规模(6分,自评项)。

  蔬菜水果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本市基地300亩以上);

  畜禽蛋奶基地:生猪养殖年出栏1万头以上,肉禽养殖年出栏10万只以上,蛋禽年产蛋200吨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

  水产基地:以池塘养殖为主的面积在15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体1500立方米以上;

  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年加工量3000吨以上;

  农产品流通基地:基地设在本市区域内,市场农产品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或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农产品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

  基地符合以上要求且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得6分,否则得0分。

  (二)基地建设管理(10分,自评项)。

  1.获得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后继续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且获得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得3分,否则得0分。

  2.2018年基地产品、基地土壤或水质的抽检合格报告每提供一份加0.5分,最多得3分。

  3.加强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制定企业标准并备案。每提供一份有效的企业标准加0.5分,最多得2分。

  4.基地所在地属于深圳扶贫协作地区(具体到市)得2分,深圳扶贫协作地区目录名单以2019年4月26日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20分,自评项)。

  1.制定或执行相关标准(规程),种(养)殖基地符合无公害基地生产标准,加工流通基地符合国家或地方、行业标准,得2分,否则得0分。

  2.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档案,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得5分。其中:

  (1)蔬菜水果基地提供种(苗)繁育(1分)、肥料使用(1分)、病虫害防治(1分)、农药使用(2分)等覆盖种植全过程的档案和记录,记录可追溯,每提供一种记录得相应分数,否则得0分;

  (2)畜禽蛋奶基地提供种(苗)繁育(1分)、饲料配方(1分)、疫病防治(1分)、兽药使用(1分)、无害化处理(1分)等覆盖养殖全过程的档案和记录,记录可追溯,每提供一种记录得1分,否则得0分;

  (3)水产基地提供种(苗)繁育(1分)、饲料配方(1分)、疫病防治(1分)、鱼药使用(1分)、无害化处理(1分)等覆盖养殖全过程的档案和记录,记录可追溯,每提供一种记录得1分,否则得0分;

  (4)农产品加工基地提供加工原料来源(2分)、产品销售方向(2分)、不合格产品的无害化处理(1分)等档案(此项共5分),记录且可追溯,每提供一种记录得相应分数,否则得0分;

  (5)农产品流通基地进场交易产品检测记录、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台账,记录且可追溯,每提供一种记录得2.5分,否则得0分。

  3.建立相应的检验(检疫)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地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或长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基地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得8分。其中:

  (1)建立相应的检验室得2分,否则本项及下列(2)-(4)项均得0分;

  (2)配备与基地产品相符合的检验设备和耗材且有购买记录得2分,否则得0分;

  (3)配备具有检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得2分,否则得0分;

  (4)具备检验记录得2分,否则得0分;

  (5)若长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基地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提供检验报告得8分,否则得0分。

  4.按规定采购和使用化肥、农药(兽药)、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得5分。

  (四)品牌及体系建设(8分,自评项)。

  1.实行品牌化战略,基地经营主体具有基地产品注册商标。提供有效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得2分,否则得0分。

  2.获得无公害生产基地或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定。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得2分,否则得0分。

  3.获得HACCP或GAP、ISO9000、ISO14000、ISO22000认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得2分,否则得0分。

  4.具有国家、省级或市级龙头企业资质。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得2分,否则得0分。

  (五)产品回运情况(6分,自评项)。

  提供基地回运深圳的产品总量占基地生产的产品总量50%及以上证明得6分,否则得0分。

  (六)基地监测或认定情况(50分,非自评项)。

  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监测(认定)情况。依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监测(认定)情况和得分结果,得分(折算成百分制)90分以上(含本数)得50分;89分(含本数)-80分(含本数)得40分;79分(含本数)-70分(含本数)得30分;69分(含本数)-60分(含本数)得20分,低于60分的得0分。

  三、考评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基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总结2018年基地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分析基地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谋划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按规定时间报送。

  (二)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各基地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考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伪造情形的不予考评。

  (三)严肃考评纪律。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及参与考评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公平、公正、客观地开展考评工作,如若发现弄虚作假,谋取个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基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考评:

  1.基地搬迁、改变经营类型或出现其他生产经营异常情况的;

  2.基地规模缩小超过30%以上的;

  3.基地场所使用年限将满应续签但未续签的;

  4.基地产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检出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其他化学物质的;或一年内累计3次样品检出国家限制使用的药物、添加剂的;

  5.基地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III级)(以《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为标准)的;

  6.不提交或逾期提交自评材料、不配合综合考评视为自动放弃考评资格;

  7.其他不应纳入本次考评的。

  附件:1.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总结自评表

  2.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自评评分表

  3.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专家评分表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为您推荐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