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20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及其产品的使用管理,提高检测结果可靠性和准确度,提升快检质量,服务于我市食品安全“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建设及食用农产品等相关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快检对食品风险的预警作用,我局对《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方案(试行)》(深食药〔2018〕33号)进行修订,制定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方案(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方案(试行)》(深食药〔2018〕3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