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0〕44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8〕50号)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气瓶公众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申报指南》文件及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保险公司复核,确定深圳市气瓶公众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拟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8月7日至8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8307021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01室。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气瓶公众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拟补贴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