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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0-10-20 17:31字号:    

深市监通告〔2020〕70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落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九十五条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决定成立“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委员会”。现向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委员主要职责

  (一)审议或修改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委员会工作计划、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等。

  (二)为制定和修改食品药品安全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指数等提供咨询意见。

  (三)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动态,跟踪、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热点舆情和突发事件,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提供应对措施建议。

  (四)积极参与和支持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相关工作,主要包含涉及食品药品安全政策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解读与宣贯、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与培训、相关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应对、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

  (五)组织或者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风险交流技能培训,培养风险交流人才队伍,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风险交流基础理论与技巧、媒体沟通原则与技巧、危机处理技巧、公共关系和心理学基本理论等。

  (六)承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征集范围

  食品药品、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环境生态、检疫防疫、营养学、新闻传播、法律、社会学和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消费者委员会和市民代表。

  三、征集时间

  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

  四、申请条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二)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环境生态、检疫防疫、营养学、新闻传播、法律、社会学和心理学等相关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声誉。

  (三)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五)掌握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知识,熟悉国家和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热心食品药品安全事业,能积极参加包括风险交流活动在内的各种食品药品交流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六)经所在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受聘。

  五、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明证件。

  (三)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四)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和任职职务证明材料。

  (五)能证明本人专业专长的证明材料。

  (六)本人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七)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申请表提交盖章扫描版)。

  六、征集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主体向市市场监管局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二)专家评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主体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专家将具备委员资格。

  (三)挂网公示。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将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都可以以书面署名的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异议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公布结果。公示没有异议的,经市市场监管局最终审定,将在官网上公布最终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55-23950464;邮箱:hekun@sist.org.cn。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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