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鹏公告〔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使用登记或所有的下列特种设备,依据相关使用登记规定应当办理注销手续而未办理。因你单位失联(注销、倒闭或迁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
限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规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将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2017)的有关规定,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联系人:李志佳,联系电话:0755-84238553,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11号A1栋(大鹏市场监管二办)216。
附件:应注销特种设备信息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