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1〕7号
深圳市上禾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松岗分店等4家零售药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我局《关于限期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通告》(深市监通告〔2020〕52 号)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深圳市上禾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松岗分店等4家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企业信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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