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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1-10-09 18:38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拓宽我市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生物医药产业从业人员知识面,了解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前沿知识,更好地服务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局定于10月13日-14日组织开展2021年药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13日-14日(周三-周四),会期一天半。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京基海湾大酒店负一楼宴会厅3。

  三、参训人员

  (一)现场参训人员

  1.市市场监管局局领导;

  2.市局办公室、规划发展处、指挥处、审批处、稽查局药品稽查处业务骨干各1人,药品处全体工作人员;

  3.各辖区局分管领导1人,各辖区局药品监管业务骨干3人;

  4.许可审查中心、药检院、药物警戒院业务骨干各5人;

  5.药品安全监管人才库人员名单18人。

  (二)线上参训人员

  1.深圳市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2.深圳市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3.深圳市药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

  四、培训议程

  (一)10月13日下午

  1.参加人员:现场参训人员

  2.时间安排:

  15:00之前,现场参会人员报到

  15:30-18:00,药品安全生产、流通行业风险分析培训

  (二)10月14日全天

  1.参加人员:现场参训人员和线上参训人员

  2.时间安排:

  08:30-09:00,局领导致辞

  09:00-10:00,免疫细胞治疗介绍和发展趋势

  10:00-12:00,抗体药物发展趋势及生产质量控制

  12:00-14:00,午餐、午休

  14:00-16:00,广东省药品网络销售风险与安全监管

  16:00-18:00,药品网络销售业态现状及监测情况

  18:00,散会

  五、培训要求

  (一)请线上参加人员点击直播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观看,具体在线培训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请所有参加人员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10月12日之前报送至药品处(电子邮箱:ypaqjgc@mail.amr.sz.gov.cn)。

  (三)请现场拟参加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如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会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参加人员需出示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量体温无异常后进入会场,尽量减少在会场内走动、近距离接触,不主动握手,培训过程中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应及时离开会场并向工作人员通报。

  (四)为保证培训良好有序的进行,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请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五)药品处联系人:黄婉诗、徐静,联系电话:83070950、83070583。

  特此通知。

  附件:1.在线观看操作流程

  2.参会回执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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