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2〕1号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惠企政策,现对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因使用电子政务平台而发生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数字证书)费用,由政府统一返还。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月20日前提出申请。详情请见http://www.sz.gov.cn/szzsj/gkmlpt/content/9/9467/mpost_9467640.html#19237,咨询电话:12345。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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