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2〕11号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并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说明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方式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工商物价大厦10楼1001室
邮编:518035
电子邮箱:wjcxb@mail.amr.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2.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