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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 《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广东省地方标准试点园区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2-05-11 16:17字号:    

  深市监通告〔2022〕60号

各园区:

  2021年4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集2021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由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牵头,围绕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保护园区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广东省地方标准。近期《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并公开征求意见。

  现拟以《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地方标准为指导,邀请全市各园区进行试点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园区条件

  (一)园区重点引进企业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广东省内或各市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互联网、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新信息技术、集成电路等。

  (二)园区上市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合计不少于80家。

  (三)园区能配备至少2名专职人员参与试点园区建设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四)园区能提供公共场地如接待窗口、会议室等用于面向企业提供线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

  (五)园区有公众号或网站或小程序等用于宣传商业秘密保护。

  二、试点目标

  (一)通过建设保护园区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进一步提高园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商业秘密保护水平。

  (二)总结试点园区为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的经验,将商业秘密保护园区作为可复制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向全省园区进行推广。

  (三)收集园区的反馈意见,完成《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工作。

  三、试点任务

  以《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为基础,在专家团的辅导下,建设或完善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一)成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组织,配备专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人员;

  (二)建设商业秘密保护专用公共服务场地;

  (三)制定内部组织工作机制、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

  (四)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普及、培训、咨询工作方案;

  (五)参加工作小组组织的咨询、答疑、指导活动;

  (六)根据自身实施情况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完成商业秘密管理标准实施工作报告;

  (八)接受工作小组组织的现场评估与考察。

  四、试点方式

  在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专家库中遴选至少3名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辅导试点园区开展建设工作。

  五、报名方式

  试点园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17:00,请有意愿参加试点的园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联系人:温先生;联系方式:0755-26926541)

  特此告。

  附《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广东省地方标准试点园区申请及申报二维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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