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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试点企业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2-05-11 16:17字号:    

深市监通告〔2022〕61号

各企业:

  2022年4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该标准于2021年4月正式批准立项,并由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牵头,联合华为、腾讯、比亚迪、迈瑞等知名企业、律所和科研院所,在总结梳理知名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各阶段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完成标准的制定。

  为推动《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的实施应用,我局于2021年征集了18家来自不同区域、行业领域、规模的试点企业开展标准落地辅导工作,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解决侵权取证困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在企业的落地应用,现扩大试点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条件

  (一)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成立时间3年以上(含3年,以申请截止日为准)。企业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

  (二)企业创新能力较强,产品或技术拥有核心竞争力,在行业中有一定领先优势,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经营秘密)保护需求强、动力足。愿意投入人力和资金等资源,在基地指导下积极开展标准落地实施工作。

  (三)建立了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规划,或信息安全保护措施。配备了知识产权专职或兼职人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强。

  (四)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较强。

  二、试点目标

  (一)实施《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完善企业商业秘密管理方式。

  (二)总结各项商业秘密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先进经验。

  三、试点任务

  (一)向工作小组提供商业秘密管理现状调研问卷;

  (二)成立商业秘密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和兼职商业秘密管理人员;

  (三)制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

  (四)识别企业商业秘密信息并进行分级;

  (五)划分涉密办公区域并采取物理保密措施;

  (六)建立涉密人员管理流程,完善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并修订相关文书;

  (七)对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涉密信息系统及软件采取保密措施;

  (八)制定管理体系检查、评估、改进工作计划;

  (九)制定商业秘密泄密管理流程及应对预案;

  (十)参加工作小组组织的咨询、答疑、指导活动;

  (十一)完成商业秘密管理标准实施工作报告;

  (十二)接受工作小组组织的现场评估与考察。

  四、试点方式

  在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的指导下,选择第三方机构辅导、协助试点企业建立商业秘密管理体系。

  五、报名方式

  试点企业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0日17:00,请有意愿参加试点的企业扫描二维码(见附件),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联系人:温先生;联系方式:0755-26926541)

  特此通告。

  附件: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试点企业申请书及申报二维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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