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农业管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9-05-30 11:05字号:    

  深市监〔2019〕4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近期拟新认定一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求我市推荐1-2家符合要求的企业。为做好我市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和推荐条件

  每个地级以上市可推荐申报1-2家企业。

  申报企业的条件遵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基本标准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2份,胶装成册并连续编写页码。

  1.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3000字左右)。说明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情况、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情况、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对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的进行详细说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等。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和2018年度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财务会计报表)。相关会计报表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5.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由企业的开户行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出具,具体说明2017—2018年企业有无银行资信方面的问题。

  6.县级(含)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需要说明三年内(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企业有无重大涉税违法问题。

  7.县级(含)以上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情况证明。说明2017—2018年企业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

  8.县级(含)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说明2017—2018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带动农户增收数等情况。

  9.企业应享受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说明2017—2018年企业享受到的财政、税收、信贷、出口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情况。

  10.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2000字左右)。说明2017—2018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包括:①企业带动产业扶贫情况(对带动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情况进行具体说明,如所在地、产业规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和数量等);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③保障员工健康和福利的责任;④保护环境的责任;⑤参与慈善事业的责任等。

  填写《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时,带动的农户数量应与证明材料显示的数量一致。如获得以下认证或荣誉,需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获得出口备案,建有专门研发机构,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

  集团公司提供的材料应尽可能地反映整个集团全貌和主要实业、主要地域的情况。上报材料时使用的企业名称及企业公章,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

  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扫描件、彩印件等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或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材料胶装成册。

  (二)申报时间

  材料务必于6月7日前报送至我局农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7.县级(含)以上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情况证明。说明2017—2018年企业是否存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由我局统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无需提供。

  附件: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及填表说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李小亚,联系电话:83070521,18998998689)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为您推荐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