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公告〔2019〕22号
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6月停止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截至2019年7月,我局换证前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86706份(见附件1)和《餐饮服务许可证》94858份(见附件2)全部已经超过3年的有效期限,我局依法对上述两项共计181564份过期失效的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过期失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清单
2.过期失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清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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