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9年8月12日(星期一)统一启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备案)业务专用章”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监管局行政许可(备案)业务专用章”(公章清单详见附件1,公章印模详见附件2),同时停用下列原许可备案业务章共9种:
一、注册业务专用章
二、特种设备许可专用章
三、特种设备业务受理专用章
四、食品药品许可专用章
五、食品药品业务受理专用章
六、食品药品备案专用章
七、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专用章
八、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专用章
九、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章
特此通知。
附件:1.启用许可(备案)业务专用章清单
2.启用新公章印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6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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