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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部分审查职责的公告

来源:日期:2019-12-27 14:47字号:    
  深市监公告〔2019〕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意见,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调整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部分审查职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市监〔2019〕761号)的规定,自2019年12月31日起,我市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审查验收工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负责;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工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辖区局负责;企业办理上述许可事项相关业务流程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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