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2020〕451号
局属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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