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2〕5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过渡期办理原核准证书有效期延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颁发的房屋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机构,需要对原核准证书有效期进行延期的,应在2022年5月10日前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原核准证书有效期延期,具体方式详见《通知》。
二、2022年5月10日起,我市检验机构申请核准从事房屋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资格的,应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我局不再受理。
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2.用户操作手册.doc
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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