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申报受理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府〔2011〕14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科协〔20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申报项目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认为公示的信息中有错漏需要更正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单位提供的书面异议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供的书面异议材料应当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云鹏,电话:83070179,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104室,邮编:518040。
附件:2011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申报项目一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