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工作,我局会同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组织制订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自然保护区评审标准》(编号:SZDB/Z 52-2012),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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