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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标准产品和服务目录(第十一批)》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0-08-21 10:54字号:    

  深市监〔2020〕3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深圳标准认证,我局制定了《深圳标准产品和服务目录(第十一批)》(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目录对应的企业产品标准、团体标准满足评价细则(详见附件2-11)中所有先进指标要求的,可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标准平台)完成自我声明公开后,自愿在标准平台申请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和认证。

  申请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认证由认证机构收取相应的费用。产品通过认证并使用深圳标准标识的,企业可在下一年度打造深圳标准专项资金资助中申请资助。

  《深圳标准产品和服务目录》(第一至十批)对应的企业产品标准、团体标准仍可按程序申请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和认证,评价细则、认证实施规则可在标准平台“深圳标准产品目录”专区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标准产品和服务目录(第十一批)

  2.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大型工程激光投影仪

  3.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开关电源

  4.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早教故事机

  5.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中小学课桌椅

  6.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软体家具 真空压缩床垫

  7.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泳装

  8.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台架式折叠集装箱

  9.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智能消火栓

  10.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大气综合采样器

  11.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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