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1〕11号
为了规范深圳标准认证标识使用,我局已编制完成《深圳标准标识使用指南》(见附件1)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标准标识使用指南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1年2月28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83070179。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标准标识使用指南
2.深圳标准标识使用指南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