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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日期:2021-12-28 15:36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全国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2021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深圳市内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技术机构。检查内容主要为:是否按照《全国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完成自查、是否建立经考核合格的最高计量标准、计量标准是否能保持原核准条件,溯源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伪造数据和未检出证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是否存在转委托承接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的行为、计量标准的更换、封存和撤销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等。

  本次检查的计量技术机构共25家(见附件1),其中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家、专项计量授权机构1家、计量校准机构23家,抽查计量标准共170项,检定证书、校准报告及原始记录等资料600多份,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详见附件2。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计量标准文件材料信息未更新或不完整

  主要问题有计量标准文件材料内容缺失、履历书内容未及时更新、人员变更未及时登记、检定规程未及时更新及记录、稳定性考核记录信息不完整等。

  (二)未能保持计量标准的获证条件

  主要问题有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实物型号、溯源证书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登记信息不一致、未按要求开展稳定性考核、检定校准人员数量不满足开展校准服务要求等。

  (三)计量标准量值溯源不规范

  主要问题有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缺少有效溯源或溯源不连续、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溯源证书过期、搬迁后主要配套设备未进行溯源、标准物质不在有效期内等。

  (四)计量标准管理不符合要求

  主要问题有计量标准保存地点搬迁未及时填写自查表并向主持考核的计量行政部门报告、更换主要配套设备后未及时申报、计量标准已不存在未及时申请撤销等。

  (五)未建立计量标准或超出核准范围开展校准服务

  主要问题有未建立经考核合格的最高计量标准开展校准服务、超出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范围开展校准服务甚至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落实整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计量技术机构应尽快落实整改,整改期间应暂停对外开展涉及项目的校准服务和量值传递工作。辖区局要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确认。

  (二)严格依法查处。对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申请强制检定的、未建立经考核合格的最高计量标准以及超范围开展校准服务、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和责令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的,辖区局要严格依法查处,确保监管形成闭环、起到实效。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飞行检查为补充,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智慧监管和计量比对等技术监督手段,加大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计量测试服务行为。

  特此通报。

  附件:1.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名单

  2.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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