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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6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现场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6-10-11 16:35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2016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的现场评审工作,根据《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补贴资金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去年项目现场评审工作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审采取专家评审、量化打分、划分等级的方式进行。

  现场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评审专家现场评审应独立进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只负责联络协调,不干预具体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家现场评审实行量化打分制,对检测室面积、检测设施、检测仪器设备、数据处理设备、检测人员和月平均检测量等事项逐一打分;

  (三)采取专家小组讨论的形式集中打分,结合现场评审实际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填写《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专家现场评审打分表》(附件),并确定评审等级;

  (四)评审等级确定分数线:A级≥90分,90分>B级≥75 分,75分>C级≥60分,低于60分则不予通过。

  二、停止使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规范2016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评审补贴工作的通知》(深食药〔2016〕13号)中的附件3《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专家现场评审表》。

  三、其他事项遵照《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规范2016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评审补贴工作的通知》(深食药〔2016〕13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定量检测预处理点建设扶持项目专家现场评审打分表

  深圳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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