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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农贸市场防疫14条!

来源:日期:2020-02-05 15:19字号:    

  近期,我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广东省已经发布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疫情防控需要你我参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号召全市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和经营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行动。

  1、售卖活体动物(海产品、水产品等)市场经营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清除档口内鱼鳞、内脏等污物;清洁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消毒台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档口地面;清洗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

  2、农贸市场经营者每周收市后,要在“一日一清洁消毒”的基础上,重点对喂食具、鱼池(箱)、运输工具进行彻底清扫;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排泄物进行彻底大扫除;并进行全面喷洒消毒。

  3、市场经营者在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彻底清除粪便、垃圾和杂物;疏通下水道,清洁档口地面、墙面和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4、加强垃圾管理,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密闭存放、运输,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

  5、下水道口要安装防鼠设施;加工、销售、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场所的房间要配备纱窗、纱门、风帘机、纱罩、玻璃柜等防蝇设施;市场内及周边要按相关要求安置毒鼠屋;每半月投放毒鼠饵料1次;每周巡查一次清除各类小容器积水,检查市场内花卉店铺积水,减少蚊虫滋生;每天清理垃圾,减少蝇类密度。

  6、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7、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8、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9、市场管理单位应每天对市场管理人员、经营人员、档主进行晨检,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从业人员,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在医院确诊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10、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或生病禽畜动物。 

  11、所有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12、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洗手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应用75%以上酒精对手部消毒,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13.加强对回深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发现疫情发生地从业人员抵(返)深后,向所住(在)社区工作站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工作站管理,早晚测量体温,7天内自我医学观察,避免外出。         

  14、加强传染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市场管理单位应在市场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市场的提示,并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市场管理单位可以配备相应的测温仪器,对进入市场人员进行体温提醒、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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