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食品药品安全 > 透明执法

“九号查酒”突查福田一参茸虫草店查获大量自泡酒

来源:日期:2021-09-03 15:28字号:    

  8月19日,结合近期酒类食品安全风险点和有关线索,2021年第六期“九号查酒”行动突击检查了位于福田区福华路的中兴参茸虫草店。本次行动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鲁晓利三级调研员带队,市市场稽查局、福田监管所执法人员参与,深圳新闻网全程直播。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首先对该店的经营资质、酒类标签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铺除了销售进口洋酒和红酒外,在展示区和二楼仓库还发现了大量成分不明的自泡酒。经询问,店铺负责人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及销售单据,并宣称店里的自泡酒为“非卖品”,是自用或用于赠送友人,但现场的自泡酒规格统一且数量远超正常自用范围,部分自泡酒上贴有功效和价格标签,店铺负责人无法对此做出合理解释。

  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店内涉嫌违法经营的酒类进行清点,共查获无中文标签的洋酒和红酒23瓶,涉嫌假冒的茅台酒1瓶,以及无标签标识的自泡酒84罐;同时,在现场发现了14盒超过保质期的高丽参和6片野生鲨鱼鱼翅。以上涉嫌违规经营的酒类和参茸虫草制品的货值超10万元,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并予以立案调查。

  通过网络直播,执法人员提醒经营单位和消费者,酒类流通环节禁止销售自泡酒,凡标示为“非卖品”或宣称自用的酒类不得在经营场所内陈列展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在售商品,并依据有关法律严格处置。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