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企业监管网上直报系统生产经营情况年报表和医药经济指标季报表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报送范围为全市拥有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二、填报内容
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企业填报《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生1表B)》(年报)和《医药经济指标(一)(粤食药监01表)》(季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填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情况(市1表A)》(年报)和《医药主要经济指标(二)(粤食药监02表)》(季报)。
三、填报时间
年报(生1表B和市1表A)的报送时间为每年3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填报工作。季报(粤食药监01表和粤食药监02表)的报送时间为当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及翌年3月30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的填报工作。2016年年报(生1表B和市1表A)和2016年第四季度季报(粤食药监01表和粤食药监02表)须于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四、填报方式
各企业可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点击“企业门户-企业网上办事平台”进入“企业监管直报系统”填报数据。已有CA证书的用户插入证书可以登录,无CA证书的用户需注册用户名登录(具体操作指导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请各企业按时登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网上直报系统填报相关报表,我局将定期开展有关填报情况的统计和督查工作。请全市各企业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工作,督促本企业统计人员认真填写报表,确保数据填报准确及时。
各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我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药品生产处刘小姐,电话:83070950;药品流通处王小姐,电话:83070067;医械生产处李小姐,电话:83070551;医械流通处诸葛先生,电话:83070596。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监管直报系统-企业端操作说明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