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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立即监督召回问题新复方大青叶片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5-12-25 14:36字号:    

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6家药品生产企业违规生产新复方大青叶片情况的通告》(2015年第96号),下简称《通告》)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召回问题新复方大青叶片的通知》(粤食药监稽专函〔2015〕604号),请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开展自查,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如发现有经营、使用《通告》所列载的6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复方大青叶片,立即封存下架,暂停销售和使用,已售出的应召回,并形成库存书面报告和召回情况报告。

  二、如未经营《通告》所列载的6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复方大青叶片,也要上报书面零报告。

  三、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书面报告于12月31日前邮寄至企业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地址详见附件。

  联系人:韩贵,联系电话:83070579

  特此通知。

  附件: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召回问题新复方大青叶片的通知》

        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辖区局地址一览表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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