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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示无法取得联系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情况的通告

来源:日期:2020-04-13 09:45字号:    

  深市监通告〔2020〕20号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各辖区监管局核查反馈情况,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的深圳市谷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7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册备案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60日。企业如仍有进行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辖区市场监管局并递交情况汇报,由辖区市场监管局核实相关情况后报市市场监管局。公示期满未到辖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

  特此通告。

  附件:1.公示企业信息

  2.相关辖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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