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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网络游戏消费提示

来源:日期:2015-08-18 15:56字号:    

  日前,作为网络游戏行业主管部门的文化部发布《2014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行业经营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总体良好,新产品层出不穷,市场规模继续扩大;2014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整体销售收入为1062.1亿元,同比增长29.1%,网络游戏用户数量约达到3.8亿人,比2013 年增长了4.6%。

  如此巨大的市场势必导致庞大的消费纠纷。深圳市消委会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共受理网络游戏投诉8986宗,占同期总投诉量的11.3%。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封号、虚拟财产被盗、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广告)等方面的内容。

  网络游戏的风靡,加之正值暑假,会有更多的年轻人,尤其是学生加入网络游戏的行列,为此,市消委会提示广大网络游戏消费者:

  1、在注册游戏账号时,消费者应详细查阅游戏服务协议及相关条例规则。虽然游戏服务协议及相关条例规则篇幅较长,绝大多数消费者不会仔细阅读,但条款中包含了详细的责任规定,因此,应仔细阅读,认清自己所享受的权力、必须承担的义务和应该遵守的规则,避免出现违反游戏服务协议及相关条例规则的操作而导致权益受损。

  2、游戏中,消费者不可以使用第三方非法插件(外挂)或进行其他违规操作。使用第三方非法插件(外挂)、恶意修改游戏客户端、利用漏洞非法获利等动作,一旦被游戏平台检测到并判定为违反游戏服务协议及相关条例规则,消费者的游戏账号可能会被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如封停),从而可能导致游戏财产损失。

  使用第三方非法插件(外挂)的危害,还存在电脑(手机)被植入木马病毒的风险,威胁到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或损害其他合法权益,比如:造成消费者网银支付信息泄露、游戏或其他软件账号密码泄漏等。

  3、切勿将游戏账号及密码告知他人,避免自己账号被他人恶意操作造成财产损失。定期对电脑或手机进行病毒查杀、谨慎选择在网吧中操作高级别账号,防止因电脑感染病毒而被盗取游戏账号。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账号丢失、虚拟财产损失,被找回的可能性将会很低。

  4、对于游戏平台允许进行交易的游戏内装备、游戏币等虚拟财产,请使用游戏内平台并按照有关游戏平台规则进行交易操作,切不可通过线下交易的方式进行。通过线下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一方面游戏平台也可能无法协助消费者维权,另一方面私下交易也不属于消委会投诉受理范围。

  5、游戏只是一种休闲娱乐方式,请广大消费者合理调整自己的游戏时长,保护身心健康。2007年,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网游运营企业配合公安部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验证。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就是针对上述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诱因,利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游戏时间予以限制。未成年人通过身份证注册后,累计3小时以内的游戏时间为"健康"游戏时间,超过3小时后的2小时游戏时间为"疲劳"时间,在此时间段,消费者获得的游戏收益将减半。如累计游戏时间超过5小时即为"不健康"游戏时间,消费者的收益降为0,以此迫使未成年人下线休息、学习。同时,家长应该负起监管责任,一旦发现孩子沉迷游戏,应给与必要的监督和教育,通过“防沉迷系统”对孩子的游戏时间进行限制。

  6、消费者在游戏中应多关注公告内容,可以更及时地了解游戏最新动态或最新规则,并在权益受损的时候,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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