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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深、莞、惠消委会2012年仿瓷餐具比较试验报告

来源:日期:2012-06-27 09:54字号:    

  一、前言

  仿瓷餐具是一种以树脂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外观类似于瓷的餐具(又称美耐皿、密胺或科学瓷餐具),比瓷坚实,不易碎,而且色泽鲜艳,光洁度强,极受儿童喜爱。

  为调查了解仿瓷餐具的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对仿瓷餐具产品生产和流通的社会监督力度,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和使用仿瓷餐具,履行《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能,深圳市消委会于20124-6月联合东莞、惠州消委会对市场销售的仿瓷餐具开展比较试验。本次比较试验委托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进行检测

  二、比较试验样品情况

  本次比较试验的40个样品,全部由消委会工作人员和检测机构专业抽样人员在超市、商场模拟普通消费者随机购买,样品涉及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4个省市13家企业的产品,包括2款杯子、4款筷子、5款勺子以及29款碗、碟、盘,单价从1.9元到26.9元不等。

  三、比较试验检测依据与项目

  1、比较试验依据:GB 9690-2009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

  2、检测项目:蒸发残渣(蒸馏水)、高锰酸钾消耗量、甲醛单体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

  四、比较试验结果与分析

  本次比较试验检测的40件样品,所检的6个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的限量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全部样品蒸发残渣量均低于标准限量

  蒸发残渣项目测定的是产品在与食品接触时迁移出的物质总量。总量低于标准限量说明迁移出的物质的量少,危险性较小。这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

  本次检测的40个样品蒸发残渣最高为1.5 mg/d,最低为0.3 mg/d㎡,均低于标准要求限量2mg/d

  2、全部样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符合标准要求

  高锰酸钾消耗量是对浸泡液用高锰酸钾滴定测试其中还原高锰酸钾的物质含量。此指标反应的是可溶出的所有有机物质总和,含义是指一些有机物可以迁移溶到食品中从而被人体直接吸收造成危害,需要通过蒸馏水浸泡测出。

  本次检测31个样品的高锰酸钾消耗量低于检测下限0.2 mg/d9个样品高锰酸钾消耗量范围在0.21-0.33 mg/d㎡之间,但均符合标准要求限量≤2mg/d

  3、全部样品重金属含量符合标准

    重金属(以Pb计)是将产品的4%乙酸浸泡液与硫化钠反应,其中若含有重金属将与硫结合而生产黑色的金属盐,再与标准硫化铅比色。若色度低于标准硫化铅管,说明浸泡液中的重金属含量(以Pb计)符合要求。本次检测的40个样品重金属含量均符合标准的要求。

  4、全部样品脱色试验符合标准要求

  脱色试验是用脱脂棉沾上65%乙醇或无色油脂在产品有颜色表面反复擦拭,看棉花是否染色。以及标准中的几种浸泡液是否染有颜色。此指标反应产品的染色及色母等是否稳定。本次检测的40个样品脱色试验均符合标准的要求,没有出现脱色问题。

  5、全部样品检出甲醛单体迁移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聚氰胺—甲醛制品的原料中包含有聚甲醛,产品用4%乙酸浸泡后用仪器测试其中甲醛的含量。甲醛会对视力及呼吸系统造成危害。产品的聚甲醛原料如果聚合度不够,则容易迁移出甲醛对人体造成危害。

  本次检测的40个样品甲醛单体迁移量均符合标准要求限量≤2.5mg/d。其中36款样品的迁移量低于检测下限,4款样品检出微量甲醛含量分别为:0.0130.190.20.060 mg/d㎡。

  6、全部样品没有检出三聚氰胺单体

  三聚氰胺(Melamine)(化学式:C3H6N6),俗称密胺、蛋白精,IUPAC命名为“1,3,5-三嗪-2,4,6-三氨基”,是一种三嗪类含氮杂环有机化合物,被用作化工原料。长期摄入三聚氰胺会造成生殖、泌尿系统的损害,膀胱、肾部结石,并可进一步诱发膀胱癌。标准采用4%乙酸模拟食品对产品进行浸泡,然后用仪器测试浸泡液中三聚氰胺的含量。

  本次检测的40个样品三聚氰胺单体迁移量均符合标准要求限量≤0.2mg/d,且都低于检出下限<0.2 mg/d

  五、消费指导

  1、选购的建议:

  选购仿瓷餐具应到正规超市购买标有QS标志的仿瓷餐具,厂址、厂名、执行标准等信息应齐全,不要贪图便宜去那些街头小摊购买。购买时请注意:优质的仿瓷餐具一般由正规厂家生产,做工讲究,而劣质仿瓷餐具工艺粗糙,并尽量不要选购颜色太过鲜艳的餐具。

  目前市场上存在有以脲醛树脂代替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基材制作的劣质仿瓷餐具。脲醛树脂是由尿素和甲醛溶液在碱或酸催化下进行缩聚反应制得,其制品不耐高温,在100℃以上会发生水解,水解会释放甲醛, 因此使用脲醛树脂制作的餐具对人体是有害的。

      2、使用的建议:

    使用仿瓷餐具时尽量不要长时间盛放酸性、油性、碱性食物,使用仿瓷餐具时需按照产品说明使用,并特别注意产品背面的警示标签,如“耐温120℃”或“不可放入微波炉”等等。

  六、特别说明

  1、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测试样品负责,不代表该品牌其他型号、批次的产品质量;

  2、任何单位和企业未经深圳、东莞、惠州消委会允许,不得利用本次比较试验结果进行商业宣传、或作为广告内容,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2012年仿瓷餐具比较试验结果一览表深、莞、惠消委会2012年仿瓷餐具比较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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