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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3.15”消费提示

来源:日期:2012-03-15 17:30字号:    

  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和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消费者只有在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放心消费,安全为先”。据统计,2011年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处理消费者申(投)诉及群众举报67229宗,反映的问题表明消费安全涉及各类商品和服务,其中反映网络购物、食品、通讯产品、通信服务、快递服务以及价格问题较为突出。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网络购物方面。2011年以来,我局共处理有关网络购物申(投)诉举报5716宗,集中反映网购商品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货不对板、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没有保障等问题。网购消费纠纷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购物网站多为不知名或山寨网站;二是购物网站及商品快递单上无销售者详细名称、地址及相关资料;三是商品销售价格一般远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四是付款方式要求直接汇款,而不通过安全可信的第三方支付。

  消费提示一要认真选择购物网站,核实是否有电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并尽可能选择大型、专业的网购平台;二要仔细了解网上商店情况,不能单凭信誉星级情况购买商品,尽可能通过查看网站论坛的评论和网上商店的销售记录来进行鉴别;三要关注商品本身情况,不要被不合理的低价、花哨的宣传所诱惑。对生产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地址、商品名称、商标、成分、性能、有效期以及品质特点等内容不清楚时应详细咨询了解,并截图存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效维权;四要采用第三方支付、货到付款等较为安全的支付方式,切记不可现金转账支付。

  二、食品方面。2011年以来,我局共处理有关食品申(投)诉举报近9千宗(8969宗),集中反映食品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反映的问题食品多发生于以下情形:一是无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者销售的食品;二是食品标签标识不齐全、包装简陋;三是经营场所简陋或者食品储存条件不符合食品存放要求。

  消费提示一是到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商场或连锁店购买自己熟悉或大家熟知的品牌食品;二是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标签标识是否完整清晰,并懂得辨认一些如“QS”、绿色食品等简单的食品质量标识;三是要看食品的“三期”,即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四是关注我局定期发布的有关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避免购买不合格食品。

  三、通讯产品方面。2011年以来,我局共处理有关通讯产品申(投)诉举报近7千宗(6969宗),集中反映手机质量不合格、以旧充新、假冒等问题。反映的问题通讯产品大多发生于以下情形:一是通过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以及邮购等非现场购物渠道购买的产品;二是从小型手机、电子电器门店购买的产品;三是购买价格低于同期市场价格。

  消费提示一是购机前对手机及价格预先了解,并尽量选择大型、知名品牌、信誉较好的经营者购买;二是不要购买所谓的“水货机”;三是购买手机时,可登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系统进行“标志验证”,作快速识别;四是要求商家清楚、完整地填写发票及保修卡,尽可能全面标注手机信息,如主机机身号、附件、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等。

  四、通信服务方面。2011年以来,我局共处理有关通信服务申(投)诉举报超过3千宗(3751宗),集中反映乱扣费、多收费、虚假宣传、赠送话费不到位、服务不及时等问题。乱扣费仍为投诉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促销优惠套餐到期后未自动取消,继续扣费;二是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开通服务或更改套餐,导致费用增加;三是声讯、热线等增值服务收费不透明,拨打或开通后收取高额费用。

  消费提示一是合理选择套餐消费。选用套餐时最好先了解自身手机通话情况,通过比较,选择合适的套餐;二是订购促销服务要谨慎,要明确服务优惠期过后是否自动取消,如果需要人为申请,还须明确申请取消的方式渠道,可用手机设置必要的提醒,防止优惠期过后继续扣费;三是谨慎对待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WAP链接等,谨防诈骗;四是定期查看收费记录,费用有异常增加时要立即向通信企业或有关部门反映处理。

  五、快递服务方面。2011年以来,我局共处理有关快递服务申(投)诉举报超4百宗(487宗),集中反映快递公司送货延迟、快件丢失、货物损坏以及货物被调换等。快递服务纠纷多发生于以下情形:一是提供服务的快递公司无牌无照;二是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快件数量猛增而快递人员不足,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三是快递易碎、贵重物品未保价而被损坏、调包或丢失。

  消费提示一是选择正规的、信誉好的快递公司,公司是否有资质可在我局网站查询;二是尽量避免在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快递物品,如必要尽可能提前快递;三是快递货物时应仔细查看快递单了解有关内容,填写单据时注意标明货物的数量、重量、名称、价值等重要信息;四是贵重物品最好保价,对于易碎物品可使用快递公司专用包装盒、包装箱,并让快递员亲自包装,尽可能拍照留存证据;五是收货时切记先验货后签字。

  六、价格方面。2011年以来,我局共处理有关价格申(投)诉举报近5千宗(4930宗),集中反映经营者未明码标价、低标高结、使用欺骗或误导性语言标价等问题。统计表明下列行业价格问题较为突出:一是餐厅、停车场、医疗诊所收费不明示;二是美容、美发、摄影场所低价揽客,高价收费;三是商场、超市商品价格标签不规范。

  消费提示一是消费前要了解商品或服务价格包括的具体内容、配套项目以及相关商品收费情况,避免在消费过程中增加开支;二是要看清楚价格,先要看有无明码标价,如有明码标价还需了解收费单价、计价单位、计价方式等,做到消费前心中有数;三是消费后要看清楚购物凭证上出具的商品名称、价格是否与价格牌上标示内容一致,确保不被多收费。

  消费安全既是消费者的重要权利,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也提醒经营者: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提供安全消费场所,做好有关安全提示及告知工作,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此向广大消费者着重提醒两点:一是保留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并保留相关协议、发票、电脑小票等凭证,作为维权证据。二是就近维权。我市各大型连锁超市、商场、景点以及餐饮品牌店等建有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发生消费争议时,建议消费者直接去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与经营者先行协商和解、现场快速化解纠纷,也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举报或向消委会投诉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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