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归档时间:2022-07-12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消费维权宣传 > 消委会提示

消委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威发布:“大运会”期间消费提示

来源:日期:2011-03-21 15:41字号: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举报申诉平台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以来,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价格欺诈是困扰消费者的三大热点问题,手机和食品则是消费争议的重点商品。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网络购物方面。一是对购买商品及价格情况通过实体店预先了解。二是尽量在正规网络购物平台购物。三是对有标注营业执照的网店,可向网店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核实。四是使用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工具或选择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二)电视购物方面。一是选择正规电视购物平台。二是不盲目跟风、贪图便宜,不听信商家的绝对化承诺。三是记住播放购物广告的电视频道和播出时间,便于发生纠纷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四是选择货到付款方式交易,先验货后付款。

  (三)价格方面。一是买前看清标价牌。看商家是否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问清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二是购物后看清购物小票。看实际收费价格和标价是否一致;看小票上商品名称、条码是否与实际相符。

  (四)手机消费方面。一是购机前对手机及价格预先了解,并尽量选择大型、知名品牌专卖店购买。二是不要购买水货机。三购买手机时登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系统进行“标志验证”,可作快速识别。

  ()食品安全方面。一是到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连锁店购买自己熟悉或大家熟知的品牌。二是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三是注意查看是否标有“QS”、绿色食品等相关质量认证标识。四是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

  着重提醒两点:一是保留凭证。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并保留发票、电脑小票、送货单据等凭证,作为维权证据。二是就近维权。我市各大型连锁超市、商场以及餐饮品牌店等建有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发生消费争议时,建议消费者直接去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与经营者先行协商和解,也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诉举报或向消委会投诉进行解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一年三月十五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