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顺的信息共享交换是“多证合一”改革的保障,全省企业“多证合一”信息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涉及需要填报“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的企业,市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商事登记后根据经营范围或者企业类型匹配,先行精准推送相关企业登记信息给有关部门。企业补充填报备案信息后,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备案信息推送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接收、认领,核实备案信息后通过上述平台将核实结果反馈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
深圳市新增的备案事项,通过深圳市电子政务交换平台推送登记数据,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将结果反馈到市场监管部门,在深圳市信用网中进行公示。
1企业登记与证照备案一次完成类型
2企业登记后填报证照备案事项类型
3企业登记后提交证照备案材料类型
企业填报的设立申请经登记机关核准后,企业即同步完成备案和登记,信息共享至相关部门,该事项直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中相关企业名下进行公示。
这类证照信息包括《公章刻制备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税务登记证》、《粮油仓储企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