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专题服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质量监管执法信息 > 抽查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深圳市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17-11-16 16:49字号:    

  2017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GB 27887-2011),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的动态试验、带扣加载开启力、标识和说明书等项目进行检测。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10家受检单位销售的32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动态试验、标识和说明书。

  (一)动态试验

  动态试验项目主要是考核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在意外碰撞过程中对儿童乘员的安全保护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该项目不合格时,可能导致头部撞击、身体躯干或脊椎承受超负荷的冲击和腹腔内器官的损伤等危险。

  (二)标识和说明书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在安装使用时,需要对应相应的车型和座椅接口,安装程序较复杂,使用警示较多,因此,标准对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有严格的要求,以确保消费者充分了解安装使用方法,避免消费者错误安装而带来的风险。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含进口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附件:1.2017年深圳市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7年深圳市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党政机关标识 |主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网站标识码:4403000004 粤ICP备15042059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网站地图 - 网站概况 - 版权保护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办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简介 信息无障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