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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深圳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日期:2016-04-20 11:51字号:    

  2015年,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GB 10457-2009)、《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 11680-1989)、《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GB 14930.1-19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GB 9684-2011),《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GB 12651-2003)、《包装玻璃容器 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 19778-2005)等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对生产、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的强制性和推荐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此次任务共抽查了112家食品相关产品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461批次产品,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0.65%。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予以处理。在此,提醒深圳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及广大销售者: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相关产品要注意查验产品标识,保留购买凭证,不购买已公告不合格的食品相关产品,并注意如下几点:

  (一)看包装。产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封口应整齐牢固,产品标签应标明生产商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产品等级、卫生许可证号及执行标准号等信息。

  (二)看外观。产品表面应洁净,不应有杂质,不应有明显的死褶、残缺、破损、硬质块等现象。对于食品用纸制品,纸制品并非越白越好。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仔细观察样品的形态外观。

  (三)选择大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多次抽查结果表明,大企业、知名品牌的产品质量更为稳定、可靠。同时,此类企业的生产设备更加先进,原材料选择更加严苛,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四)多关注。时常关注政府信息网站公布的监督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的商标与批次有所了解,避免购买不合格产品。

  特此通报。

  附件:2015年深圳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相关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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